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原则意见
(西科发[2003]93号)
实验室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它对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我校实验资源效益,特制定我校实验室开放原则意见。
一、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按实验室开放时间不同,分为全天候开放、预约式开放;按实验室开放内容不同,可分为教学实验项目开放型、学生自选实验项目开放型和学生参与科技活动实验项目开放型。
(一)教学实验项目开放型。指教学计划内规定的实验项目,由于学生在计划安排的实验时间内尚未完成,或教学计划内规定的供学生课外选做的实验项目,或学生需进一步加强个人实验技能训练,或由于抽查实验考试方法等原因,需要在课外其它时间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全校公共基础实验室和主干专业基础实验室均应采取轮休“值班制”的运行管理模式,实行“全天候开放”。其它教学实验室先采取预约式开放,逐步向“全天候开放”过渡。
(二)自选实验项目开放型。实验室根据其特点,自拟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课外在实验室自选实验项目所进行的实验。学生自选实验项目进入开放实验室,应事先申报和预约,经批准后方可在预约时间进入实验室工作。
(三)学生参与科技活动实验项目开放型。指实验室根据各类竞赛和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的实际需要,对学生所开放的实验项目。学生可根据自己参加的研究课题,事先预约在开放实验室中完成实验方案设计、实验装置的安装与调试,完成课题研究并撰写实验报告。
二、实验室开放的相关规定及政策措施
(一)凡有实验的课程(尤其是实验课时超过16学时的公共基础课和主干专业基础课,或单独设课的实验课),须设定一定数量的实验项目供学生课外选做。学生在课外应至少完成9门实验课程的9个任选实验项目(每门实验课至少选做1个实验项目),并经考核合格,可获1学分。学生利用实验室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其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可获1学分。学生自行设计的实验项目,实验后经验收合格,可获0.5个学分。学生累计选做实验必须达到1学分,才能满足毕业条件。
(二)改革实验课考核方法,废除仅凭实验报告给学生评定实验成绩的方法。学生采用抽签方法确定考核的实验项目,并当场操作,依据学生实验操作技能以及实验结果的准确性来确定学生的实验成绩。
(三)在确定实验室人员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因实验室开放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值班和轮休的实际需要,适当扩大编制,确保开放实验室在8小时工作日外能够对学生开放。
(四)教师课外辅导学生实验,根据计划学时或经核定确认的工作量,按课内实验课工作量计算办法计酬。
(五)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开放实验室的要求,开发出新的实验项目,一经验收合格并能推广开展,给予一定奖励(工作量酬金)。
(六)所有青年教师须至少在实验室工作1年,经历实验教学环节的训练,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指导。青年教师在实验室工作到期后,经考核合格方可转为教师,否则不能晋升讲师职称。高年级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指导工作,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七)由于实验室开放附带消耗产生的水、电费用,学校根据开放时间和开放效果经核实后给予补助。
三、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协调。各院 (系、部)负责组织安排,实验室(中心)主任负责具体实施。
(二)各教学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实验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
(三)教学计划规定的供学生课外选做的实验项目,须有实验指导书。
(四)各院(系、部)在每学期期末应确定下学期开放实验室的名称、开放实验项目、开放时间、开放范围等,向学生公布,以便学生自主选择实验项目。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开放实验内容和报名学生人数安排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排出实验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并组织实施。
(五)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个人兴趣爱好以及个人实验技能提高等其它原因需使用开放实验,应事先向实验室管理人员预约登记,并根据实验室安排时间按时进行实验。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指导书和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相关准备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可暂停其本次实验。
(七)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服从管理,文明实验。
(八)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技能、综合素质和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的培养,并进行必要的考核记录,以此作为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
(九)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学生在实验室研制的新产品或获得的专利等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若需出售或转让,需经双方同意,产生的经济效益原则上双方按1:1比例分配。
(十)关于实验室开放期间所产生的实验材料消耗费用,学校承担45%,学生承担55%,开放实验期间学生所做的实验作品可以自行处理;如果该作品被学校留用,实验材料消耗费用则全部由学校承担。
(十一)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开放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和实验室开放情况的记录。每学期结束前,要及时做好实验开放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定期对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其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对各实验室考核和审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